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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州湟川三峡旅游度假区景观步行玻璃桥工程项目开放试运营的公告


来源: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29 16:27:44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有序推进全市旅游景区玻璃桥项目开放运营与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清安〔2020〕16号)文件精神及专家组评审意见,经2020年8月6日召开的连州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连州湟川三峡旅游度假区景观步行玻璃桥工程项目开放试运营。各部门需按照《广东省旅游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旅游方面相关法律,进一步明晰部门监管责任,由连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安全监管,九陂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并由连州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务必有序推动旅游景区玻璃桥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完善系列配套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安全人员管理制度,确保景观步行玻璃桥安全有序运营;试运行期间,要统筹考虑道路交通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引,实行人员限流,确保游客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连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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